为促进学科发展,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本实验室拟设立2021年度开放基金,以资助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
现将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申报形式
为显化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学术品牌、汇聚自然资源法治研究学术成果,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以著作类项目为限,最终成果形式应为学术著作。
申报选题应以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为主题,可自拟选题。
2.申报条件
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较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明确的技术线路、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积累的研究团队或个人可提出申请。
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尚未结项的,暂停申请资格。
3.项目经费
本年度开放基金拟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经费使用遵循国家、学校财务和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规定。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本实验室有权调整、停发或收回资助基金。
4.项目管理
(1)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须在完成后经出版社公开出版,且在出版页面标注“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项目编号”字样。
(2)项目成果由本实验室与研究者共享,项目承担者应根据实验室科研工作需要,围绕成果提供必要的后续科研服务。
5.申报与考核程序
本年度开放基金的完成时间原则上为1年。经评审通过后予以正式立项。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达到项目成果要求后,方可申请结项。课题成果形式以项目批准件为准,最终成果必须通过本实验室评审才能正式结题。
6.2021年度开放基金申请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莉,027—67883234,18086011411
电子邮箱:fpsys202@163.com
联系地址: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