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科发展,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本实验室拟设立2016年度开放基金,以资助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
现将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通知如下:
1.申报形式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分为“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两种形式,“重点资助项目”根据需要可以连续资助,“一般资助项目”原则上一年内完成。开放基金项目申请可以团队形式申报,也可以个人申报。
2.申报条件
符合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较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明确的技术线路,较好的前期相关研究积累的研究团队或个人(博士生以上)均可提出申请。
3.项目与经费
本年度开放基金课题申请应围绕课题指南进行选题(具体见附件),“重点资助项目”经费为2万元,“一般资助项目”经费为1万元。经费使用遵循国家、学校财务和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规定。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备使用费、资料费、论文著作发表费、评审费、会议费和差旅费。对于经费使用不合理或不按进度完成计划的课题,本实验室有权调整、停发或收回资助基金。
4.成果要求
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须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认定的T4级别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出版相关学术专著,或政策建议被省部级以上单位采纳。其成果由本实验室与研究者共享,完成的论文必须标注“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和“项目编号”字样。
5.申报与考核程序
本年度开放基金的完成时间为1-2年。申请人答辩通过后,予以正式立项。各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经实验室中期考核通过,并达到项目成果要求后,方可申请结项。课题成果形式以项目批准件为准,最终成果必须通过本实验室评审才能正式结题。
6.2016年度开放基金申请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
联系人:王莉,18086011411,67883234
电子邮箱:fpsys202@163.com
联系地址: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202室
附件: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2016年度开放基金课题指南
1.国土资源法律评价方法与实践
2.不动产统一登记理论与应用
3.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研究
4.国土资源政策法律数据分析
5.土地管理理论与应用
项目申报书请点击下载: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