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教师参加“第九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

作者:ggxy2014 发布时间:2016-01-18 阅读量:


2016年1月8日-10日,第九届法律硕士教育论坛暨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20周年在北京友谊宾馆举行。本届论坛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围绕“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与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主题,分“院校与行业联合开展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加强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业伦理教育”、“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质量保障体系”4个专题作了深入研讨。国务院学位办、中央政法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教育部和司法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全国186家法律硕士培养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廖建求副教授、丁国良老师前往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分别参加了“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质量保障体系”、“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改革”两个论坛分专题的研讨。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吴爱英对会议召开作出重要指示并出席了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宣教部长董文濮、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教育培训部部长王卫东先后作大会致辞,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杜占元分别作了意义深远的讲话。大会为获得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的人员进行了表彰并颁奖。国务院学位办黄宝印“话说法硕20周年”并指出新形势下法律硕士教育发展的定位及培养制度建设;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教授作了主题发言;复旦大学孙笑侠教授、北京大学潘剑锋教授、沈阳师范大学霍存福教授分别作了关于“法硕分类培养、德才兼备、资源共享”、“在职法硕招生改革”及“2015年法硕评估工作”的专题发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王红作了指导委员会2015年度财务报告;最后,法律教指委副秘书长韩大元作总结时指出,深化法律教育改革项目的实施、案例库建设、招生改革方案制定、教材体系建设、课程开发与共享、就业效果调查及评价、专业学位教育的认证等将成为2016年教指委的核心工作。

据悉,2015年共有36家法律培养单位参加评估,有7家培养单位进入实地考察环节,其余29家培养单位各项指标合格。2015年法律硕士评估的最终结果是,34家培养单位获得继续授权,1家培养单位整改,1家培养单位的授权被撤销。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通过评估,各项指标合格,获得了继续授权。不过,在新形势下我校法律硕士的日常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仍然有待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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