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1日,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5年学术年会在中南民族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中华人名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相关问题研究”。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江汉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等高校、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环境资源法学者、实务工作者、学生等。我院黄德林教授、夏云娇副教授、廖建求副教授以及数名研究生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幕式由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段晓红教授主持,中南民族大学副校长段超教授致欢迎辞;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青、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先后致辞。本次年会是一次换届会议,原会长吕忠梅教授已经调北京工作。会议选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为会长,杜群教授、黄德林教授等再次当选为副会长。本次学术年会共评选出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5名,二等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15名,我院研究生董曼与导师黄德林教授合作的论文《我国土壤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初探》获得一等奖。我校被评选为最佳组织单位之一。开幕式结束后,在李广兵副教授、邱秋教授主持下进行学术报告,吕忠梅教授报告的题目是《环境与健康保护制度──学习新环保法第39条》、杜群教授报告的题目是《“可持续发展目标+生态文明”背景下环境法走向的思考》、刘文杰处长报告的题目是《武汉治理大气污染的实践:现状、挑战与制度问题的思考》、廖华副教授报告的题目是《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建设的法律思考》,出席会议的师生与报告者进行了讨论与交流。会议闭幕式由我院黄德林教授主持,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罗吉副教授致闭幕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