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0日,应我院法学系邀请,台北大学法律系陈爱娥副教授,宪法学会秘书长、东吴大学法研究所兼任教授,李念祖律师,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博士生导师来我院为师生作了以“法律中的基本权利问题”为主题的讲座。讲座由张吉军书记致辞,才惠莲副院长主持,李江风院长、法学系的教师出席了本次讲座,法学系研究生、本科生积极参与了此次交流学习。
讲座分为四个部分。
首先由陈爱娥副教授作了题为“平等权与公共资源的配置”的演讲。陈教授以政府采购为例,援用德国法教义学原理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讲述了宪法中的平等权问题,指出法律上平等真正的难点在立法阶段及对立法是否符合平等原则的审查上。她讲述了比例原则的公式,及其在德国的新发展,并对该原则作了补充。陈教授通过具体的政府采购案例展现了平等权这一宪法上高度抽象的原则是如何连结到法律领域的立法目的上来,以及如何建构一套法制体系的问题。
第二个部分由李念祖教授以“平等是宪法的开端”为题做了演讲。李教授首先以生动的案例介绍了平等权在美国的开端以及发展,强调了“无平等则无自由”这一论断。随后又阐述了中国历史各个发展阶段对平等权的思想与规定。
第三部分是张翔教授关于“法律中的宪法问题”的研究。他指出,在实践中违宪审查机制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但他同时也认为即使在这个背景下,在普通的部门法中也出现了大量的与宪法相关的问题。张教授同样用案例来阐释了普通法律实践中遇到的基本权利问题。
第四个环节是提问互动。现场同学反应热烈、踊跃提问,教授们针对学生提出的受教育权与美国爱国者法案等问题进行了极富启发性的解答。
讲座的最后,才惠莲副院长做了精要总结,表示期待下一次三位教授的精彩讲座。整场讲座进行了两个半小时,教授们深入浅出的精彩演讲无论在具体知识的传授、法学研究方法的展示,还是思维方式的启发方面都给在场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产生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