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9日,第三届中国矿业法治高峰论坛暨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闭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我院彭涛与吕凌燕老师参加会议,并作为共同发起人见证了“矿业法治创新研究联盟的成立”。
会议以“聚焦能源矿产安全,推进矿业法治建设”为主题,围绕《矿产资源法》修改、2023年矿业法治建设回顾、2024年矿业法治课题研究方向和“两会”提案、矿产资源安全保障立法、矿与自然和谐共生、找矿突破和增储上产、矿企合规管理、矿业法治基础研究、矿业典型案例发布、矿法实用教材编写、矿业法治复合型人才培养、多维立体跨界综合矿业服务、矿业调解与仲裁平台建设、矿业走出去风险防控等话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研讨。吕凌燕与彭涛老师围绕我校“自然资源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路径”同与会同仁进行了汇报交流。
2023年是我国的矿政改革年,《矿产资源法》修改被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之中,国务院制定的《自然保护区条例》正在修改;制约我国矿业发展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7〕35号)被《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所取代;有利于矿业发展的《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相继出台。
本次论坛在矿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过程中召开,有利于汇集各方智慧助力矿业法治建设,也为我院开展矿法研究与自然资源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