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应法学系廖建求主任的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莅临我院南望法治讲坛。在国土资源法律评价重点实验室101报告厅作了题为“公共资源交易契约的法律属性”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徐明教授主持,来自法学系及其它院系的诸位师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李显冬教授首先对当前民法与行政法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公共资源交易契约的法律属性”的问题。李显冬教授从市场配置资源必须尊重契约自由精神、自然资源交易即市场配置是一种特殊的契约、公法私法化与私法公法化等方面系统性地论述了公共资源交易契约的属性。指出公共资源交易契约应当有公法和私法两方面的属性,应当用系统化的方法对公共资源进行研究。讲座内容丰富,生动,紧扣自然资源法治发展前沿。
精彩的讲座结束后,李显冬教授就“如果不考虑行政机关基于行政管理和公共利益在PPP协议履行中的行政优益权,而把协议履行定性为民法性质,是否不妥”等问题与到场师生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将现场学术气氛又一次推向高潮。最后,徐明教授再次对李显冬教授的到来表达了谢意,并代表地大师生表达了期望李显冬教授能多与地大师生进行交流的愿望,学术报告在一片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