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吉娥,法学博士,副教授,自然资源部法治研究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院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兼职副秘书长。 Macquarie University CENRIT (Centre for Energy and Natural Resources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国际研究会员。
1999年-2009年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得本科、硕士及博士学位。2009年入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并在国土资源部法律评价工程重点实验室担任研究人员。2014年9月-2015年6月受教育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计划资助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访学;2015年7月参加北大-林肯中心2015年度暑期高级培训班(规划、法律和产权);2017年10月-2018年10月教育部留学基金委公派在英国阿伯丁大学能源法研究中心访学。2014年至2022年曾担任法学系支部书记,副主任,2016年12月至2022年6月曾担任学院党委委员。
研究领域为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自然资源法学,关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资源环境地方立法、宪法基本权利、部门宪法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1项、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1项,部委项目多项,曾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研究。公开出版专著3部,主编或参编教材5部,在法学专业期刊及自然资源行业类报刊上发表研究论文40余篇。曾获得湖北发展研究奖三等奖。国土资源法律评价及生态环境损害追责相关立法研究成果被实践部门采纳,转化为规范性文件。为多项生态环境相关地方性法规出台提供了专家论证咨询意见。
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跨专业辅修同学讲授宪法学、刑法学总论、宪法学专题等课程,获得校级优秀学务指导老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指导多项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计划,指导的本科生、研究生曾获得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生、校外学术论文征文奖、校级科技论文报告会一等奖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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